第334节
冒着严寒出塞的明军,躲在草原深处的鞑靼,彼此都十分明白,双方注定将要一战。 鞑靼不可能躲到天涯海角。 再向西,就将进入瓦剌的地盘。遇上马哈木的军队,未必有全胜的把握。加上像秃鹫乌鸦一样盘旋在周围,等待机会的脱脱,阿鲁台比谁都清楚,不想走进死路,只能跨上马背,拿起枪矛弓箭同明军战斗。 可他更加清楚,同明军硬碰硬,胜算微乎其微。 阿鲁台的计划是将明军拖到漠北,设圈套进行伏击,再遣游骑骚扰明军的粮道。若计划成功,不愁明朝不退兵。 “可行?”马儿哈咱有些迟疑,万一行不通,被明军察觉,很可能偷鸡不着蚀把米。 阿鲁台跳下马背,走到河边,随手抓起一块巴掌大的浮冰,狠狠咬了一口,“不这么做,等到明军追上来,大家都没有活路。” 脱火赤也下了马,解下马背上的酒囊,拧开盖子,喝了一大口,递给马儿哈咱,“喝一口,不知道还要走多久。” 马儿哈咱接过酒囊,皮帽紧压在额前,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 “太师,”脱火赤道,“不是我脱火赤不信你,可这次来的是谁,太师也清楚。魏国公徐辉祖,徐达的儿子!定国公沈瑄,他的杀名遍及整个草原,不及车轮高的孩子都知道。由他们率领的十几万大军,太师当真有把握能够取胜?” 脱火赤的话已经相当客气。 事实上,他更想说,接连败在瓦剌和兀良哈手里,阿鲁台哪来的底气,一定能凭计谋战胜明军?虽然他和马儿哈咱的实力比不上阿鲁台率领的阿苏特部,可对上哈密的脱脱,好歹打了一场胜仗。反观阿鲁台和本雅失里,从去年秋天开始,接连吃了几次败仗,一路都在逃跑。 西边和东边去不了,只能朝北边跑。 本雅失里还时常脑袋发热,动不动就惹上几场麻烦。 如果不是他带人抢了瓦剌和兀良哈的商队,让鞑靼的名声一臭到底,至于像现在这样,满草原都是敌人,一个帮忙的都没有? “此事我自有计较。”阿鲁台并没有十分的把握,但他不能在马儿哈咱和脱火赤跟前露怯。不然,明军没追上来,鞑靼各部会先分裂。 鞑靼各部之间本就存在分歧,若非用话“吓”住了马儿哈咱,他和脱火赤根本不会联合自己一起跑路,说不定还会在自己战败后投向明朝,求得一个册封。 名声好不好听无所谓,先投靠再叛走,被明军找上门,还可以再投靠。这样的手段,别说鞑靼,汉时的匈奴,唐时的突厥,都没少用过。 阿鲁台倒是也想这么干,无奈他还拖着一个本雅失里,鞑靼的新可汗。 想取得明朝的谅解,总要有个投名状,最好的投名状,不做他想,绝对是本雅失里的人头。换成马儿哈咱和脱火赤,自己的人头也大可借来一用。 想到这里,阿鲁台的神情变得阴沉。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将明军引到包围圈里,不求一网打尽,造成明军三成损伤就是胜利。 “太师!” 听到身后传来本雅失里的声音,阿鲁台转过身,单手扣在胸前,“大汗。” 本雅失里很兴奋,令人抬来两箱子皮毛和几袋鹿茸熊掌,拍着腰刀,洋洋得意,压根不像在逃命,“太师看看,这些如何?” 阿鲁台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马儿哈咱和脱火赤也是神情一变。 “大汗,这是哪里来的?” “到上游饮马,遇上了二十几个女真。” “女真?” 本雅失里点头,继续洋洋得意。 去他xx的得意! 阿鲁台差点磨碎后槽牙。 漠北哪来的女真?唯一的可能,就是从更北之地过来,绕过兀良哈驻地,穿过鞑靼境内,到明朝朝贡的野人女真! 这些女真人数不多,论开化,远比不上辽东的女真各部。但有一点,部落中的男人都极为悍勇,实打实的战斗狂人。 “大汗。” “啊?” “离开土剌河流域之前,大汗不要再随意离开。” “什么?” “臣会派人跟着大汗。“ 阿鲁台不想再和本雅失里多废话,拍拍手,立刻有几名壮汉上前,“太师!” “跟着大汗。” “是!” 鞑靼壮汉们单手握拳,一捶胸口,几乎是把本雅失里“叉”了下去。 远远的,还能听到本雅失里的叫嚷。这位明显具备死到临头犹不悔改的独特性格。 阿鲁台回过身,就见马儿哈咱的手按在弯刀上,刀身已经抽—出一半,大有想砍人的意思。 脱火赤正拉着他,但双眼也在泛红。 “别拉着我!”马儿哈咱头顶冒火,该死的完者秃,是觉得鞑靼的敌人还不够多,还不够天憎人厌? 若在以往,阿鲁台还会劝上几句,现下,他自己都想拔—刀子。 不是顾忌明朝大军就在身后,此时杀了“大汗”会引起乱子,他绝对两刀砍死那个蠢货! “冷静下来。”阿鲁台咬牙道,“现在还不是动手的时候,等解决了身后的危险,再来解决眼前的麻烦。” 阿鲁台的话已是相当明白,解除了明朝军队的威胁,马上就是本雅失里的死期。 本雅失里死了,拥立谁做新可汗,大家可以商量。 商量不下,就各凭本事。 “好!” 马儿哈咱和脱火赤同时点头,与阿鲁台达成了共识。 纵观古今,能众叛亲离到如此地步,脑袋有幸成为部下结盟的条件,本雅失里称得上一声“了不起”。 铁木真泉下有知,黄金家族出来这么一位,不被气活,也得被再气死一次。 永乐七年四月底,明军沿胪朐河西行,继而北进。途经忽兰忽失温,进入土剌河流域。 在土剌河中游,明军斥候发现了鞑靼骑兵的痕迹,继续追踪,很快咬住一支三百余人的鞑靼骑兵。 魏国公徐辉祖下令,遣先锋追击。兀良哈的壮汉一顿砍杀,尽皆斩首,只俘虏鞑靼百夫长一名。 “鞑靼主力在何处?距此地还有多远?” 被明军俘虏的百夫长是个硬骨头,金银利诱,高官厚禄,丝毫不为所动。军中的锦衣卫充分发挥职业精神,马鞭沾了盐水,舞得虎虎生风,依旧是一条有用的情报都没得着。 “硬汉子,纯爷们!” 孟清和见识过锦衣卫的手段,对这名鞑靼百夫长十分佩服。 取得定国公的同意,带着酒肉去了中军,瞅一眼被捆在柱子上的壮汉,笑眯眯的拿出腰牌,又对看守他的步卒低语几句,步卒点点头,放了他过去。 拍拍步卒的肩膀,孟清和道:“听说你火铳用得不错?得胜回京之后,神机营扩充,可以去试一试。” “伯爷看得上卑下,是卑下三生有幸。然卑下父兄皆是魏国公府家将,只能辜负伯爷厚爱。” “家将?”孟清和咂咂嘴,“可惜了。” 人各有志,总不能请求。况且,挖魏国公府墙角,承担的风险也着实大了点。 徐皇后的娘家,皇帝的大舅子坐镇,能不惹还是不惹的好。 鞑靼百夫长被绑了两天,粒米未尽,水倒是被泼了不少。傍晚的冷风一吹,浑身像结了冰碴,滋味当真销魂。冷饿交加,晕都晕不过去。 突然闻到食物的香气,顺着抬起头,看到了一张笑眯眯的脸孔。 一身铠甲,看盔缨和腰牌,还是个军官。可这幅样子,实在不像能在战场上拼杀的,比起军汉,实打实更像个酸丁。 “不打算说点什么?” 百夫长嘴巴紧闭,一声不出。 “真不说?”孟清和举着碗,“说了,着些都是你的。” 壮汉意志坚定,死也不说。眼睛却不自觉的瞄向碗里的羊肉,一眼,又是一眼。 许久,拔不出来了。 “硬汉。”孟清和翘起大拇指,“本官最佩服的就是硬汉!” 话落,在百夫长饥渴的目光注视,拎起一片半个巴掌宽的羊肉,送进了……自己嘴里。 一边嚼一边发表评论,“味不错,就是煮得老了点。” 鞑靼壮汉:“……” 围观中的步卒:“……” 这位到底是干什么来了? 孟清和好似没看到鞑靼壮汉要杀人的目光,找了截还算干净的木头,盘膝作下,拧开酒囊的盖子,半口酒,三口肉的吃了起来。 一边吃一边问,“我不问你鞑靼本部在哪,只问你的出身,这用不着隐瞒吧?” “……” “告诉我你是鞑靼哪个部落的,这块肉就是你的。” “……阿苏特。” “阿苏特?”孟清和眯了下眼,“鞑靼太师阿鲁台的部落?” 壮汉又不说话了。 孟清和没再继续问,打了个饱嗝,站起身就要离开。 走出两步,突然又停下了,拍了一下脑袋,从碗里拿出最后一块羊肉,笑呵呵上前,啪一声,贴到了壮汉的胸前。 位置很不错,胸大肌。 “本官是守信之人。” 贴实了,确定不会掉下来,退后两步,单手托着下巴,满意的点点头,转身离开。 这次是真走了。 鞑靼壮汉从没像现在这么痛苦。 羊肉近在咫尺,不低头都能闻到香味,可就是吃不着!肚子一阵阵轰鸣,几乎能把人逼疯。 步卒目送稍显清瘦的背影远去,敬畏之情油然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