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节
我耳边传来了凌云不屑的声音,我心里顿时暗暗叫苦。 看样子我还是太大意了,小看这家伙了,也对,拥有绿色妖气的妖怪,又怎么会是我就能对付的? “我们抓妖局的人不能对付你,对吗?” 突然,我耳边竟然传来了凌霄的声音。 我也顾不得脸上的疼痛,咬牙睁开眼睛。 我眼睛就跟被抹了辣椒水一样疼,眼泪不停的流,我眨了好几下眼睛,才看到,此时凌霄穿着一身黄色道袍,站在门口,而驴哥则站在他身后。 “风子,我刚才遇到凌霄,把他拉来帮忙了。”驴哥激动的冲我喊道。 凌云也变回了人形,看着凌霄说:“你又是谁?” “你不认识我?”凌霄脸上露出惊愕,不过又点点头:“也对,你们妖域的人消息封闭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不认识我倒也还算正常。” 我看到凌霄出现的时候,心里的大石头也已经落下,松了口气,既然凌霄来了,那应该就没什么事了。 “既然你知道我是妖域的人,还敢惹我?”凌云微笑的问。 “如果我没记错,你们妖域的上一任妖皇,就是我龙虎山上一任掌门给宰的,怎么着?你们现任妖皇也想试试?”凌霄笑起来说:“我乃龙虎山掌门,别说你,就是你们妖皇来了,我一样敢骂,一样敢踹。” “龙虎山掌门。”凌云一听,原本一直满不在乎的脸色终于是露出慌忙。 “我们少爷是妖皇的义子,希望前辈看在妖皇的面子上,不要管此事。”凌云立马客气的说,之前嚣张的气焰已经消失不见。 “我说过,就是你们妖皇来,我一样敢打他,别说他什么义子,这件事情大致经过我已经知道,放了那个女孩,我让你俩离开,不然,今日让你们两人魂飞魄散。”凌霄霸道的说:“别废话,你没有选择,我给你三秒钟滚。” “三” “二” 凌霄还没说完,凌云便开口说:“停,我走” 说完,它竟然怨毒的瞪了我一眼。 我招谁惹谁了啊,他自己怕凌霄,现在瞪我算哪门子事。 凌云手一招,棺材盖打开,那个女孩跟棺材里装了弹簧一样,被弹了出来。 而凌云走到棺材旁边,摸了摸棺材说:“少爷,我们走,这天下间纯阴之人多得是。” 说完,凌云就往大门走去,而这具棺材也漂浮起来,跟在凌云身后离开。 “哈哈,傻吊。”驴哥冲着凌云的背影骂道。 “没事吧。”凌霄走过来问。 我摇摇头,奇怪的问:“你怎么突然来了?” “我这几天在北京有事,今天晚上现这边妖气浓郁,就过来查看,结果刚好碰到驴子,从他口中听说了事情的经过。”凌霄拿出一瓶看起来有些类似于洗面奶的玩意说:“赶紧抹脸上,当然,如果你想毁容,不抹也可以。” 我一听,连忙抢过他手里的东西。 也不知道他给我的是啥玩意,最开始我脸上还疼得要死,但是一抹上这东西,脸上疼痛就消失,转变成一股清凉的感觉。 “这姑娘没事吧?”我指着地上躺着的小丫头,向凌霄问。 凌霄没有说话,蹲到女孩旁边检查了一下,点头:“没什么大碍,就是三魂七魄不稳,之后找几个高僧每日念诵佛经,让她三魂七魄稳固一些就可以了。 听到女孩没事,我倒是没啥,驴哥却是兴奋得手舞足蹈,连忙掏出电话给张震打电话过去,然后吹自己怎么怎么解决那个棺材妖怪的。 我懒得听驴哥装逼,搂着凌霄的肩膀,走到沙上坐下后问:“凌霄,妖域是啥东西啊,给我说说。” 凌霄脸上露出犹豫的表情,仔细的考虑了一下,才点头:“其实告诉你也没什么,你知道东北妖怪多吧?” “嗯。” “妖域其实有些类似于地府,是另外一个地方,不在阳间,当然,妖域没有地府大,原本在古时候,天下间妖怪多得很,现在虽然偶尔也能见到妖怪,但是却少了很多。”凌霄说:“这全是妖域的功劳。” “妖域是十方仙人最初现的一块秘地,里面空无一物,后来妖怪肆虐,十方仙人便联系我们龙虎山,以及茅山的人,以对的势力,逼迫百分之八十的妖怪进入妖域生活,并且签署了妖域协议。” “协议中写道,一旦阳间有动物成妖,必须得送到妖域生活,当时几乎全国的妖怪都被送进了妖域,后来在十方仙人死后,东北的妖怪才盛行起来,虽然这些妖怪是新兴的,但依然有大部分妖怪被送进妖域,只有极少部分对人类并不是特别仇恨的妖怪流了下来。” 凌霄想了想说:“反正差不多就是这样,还有一些细节说起来也挺麻烦的。” “那你刚才说的妖皇是怎么回事?”我问。 凌霄一听,脸色就沉了下来,叹气说:“妖怪毕竟喜欢争强斗胜,妖域里面自己形成了一套传统,就是最强的妖怪,奉为妖皇,而现在的妖皇则是四代妖皇欺天。 欺天?我擦,好霸气的名字。 “妖域原本一直以来都不敢太过嚣张,前三代妖皇都不敢让妖怪出来捣乱,可这四代妖皇却不同,之前我说打他,也只是吓一吓那只蛇妖,真打起来,我都不够四代妖皇塞牙缝的。” “你是龙虎山掌门都不行?”我惊讶了起来,凌霄再怎么也是龙虎山掌门,不够那个妖皇塞牙缝? 凌霄摇头苦笑:“那只妖皇是阳间,阴间,妖域三界里面的最强者” 第六百七十七章 伴郎 “最强?”我眉头紧紧皱起,既然身为龙虎山掌门的凌霄都这样说了,那只妖皇肯定就是最强。 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而阴阳先生一途,其实和练武差不多,可以承认别人强,但是绝对是不可能承认一个人在阴间,阳间,妖域三界中的最强。 而那妖皇竟然做到了。 “那妖皇到底于了什么事情,让你们这些大派的人竟然承认一个妖怪最强。”我好奇的问。 凌霄脸上露出难色,说:“这件事情其实说起来很复杂,在三十年前,那只妖皇来过阳间,一次,去过阴间一次“他来了阳间之后,直接找到我们龙虎山和茅山,凭一己之力,闯进茅山和龙虎山大闹,我们龙虎山前任掌门加上各位长老一起出手,挡不住他三招,最后他没有灭我龙虎山之意,击败掌门和几位长老之后,逍遥离开,而茅山情况具体我不清楚,但我想应该差不多。” “接着妖皇又找到了东北胡三太爷,胡三太奶以及常仙太爷,一人战他们三人,十招击败他们三人,引得常天庆出手,常天庆和他打了三分钟,结果依然落败,当时整整一年,各方高手出面,除了四大妖王中的常天庆之外,没人能挡得住它十招,另外三个妖王并没有出过手。”凌霄脸上露出难看的神色。 “后来他进入阴间,一个人挑战十殿阎王,十殿阎王一个个被他击败,后来在地府镇压万鬼的地藏王菩萨出手,但是地藏王菩萨仅仅只是一个分魂,真正的地藏王菩萨已经转世,也不是他的对手。”凌霄摸了摸背后的一把剑,嘴角露出苦笑:“这件事情乃是我们所有修道之人的耻辱,所以并没有流传开。” “那个妖皇不会只是跑出来揍一顿吧,这么闲?”我奇怪的问。 这么厉害的家伙,该不会只是跑出来打败这些家伙,证明自己天下无敌吧?这得多闲啊。 “现在各方面对妖怪有了不少优待,比如东北的妖怪,不能杀,只有野妖怪捣乱才能随便杀掉,你真以为这仅仅只是看东北那三位巨头的面子上才不敢杀?”凌霄不屑的笑了一下:“全是因为那只妖皇,他那次出来就是为了阳间的这些妖怪,那件事情过后,不管是我们龙虎山还是茅山,都再也不敢正大光明的杀妖,仅仅只是有一个小动作。” 难怪刚才凌霄听到凌云是妖域的人一点都不客气,他毕竟是龙虎山掌门,犯不上对这么一只妖怪还客客气气,而更多的,则是对妖域有了不小的怨气。 凌霄叹气:“算了,你也可以放心,那只妖皇自从那件事情之后,已经三十年没有踏出过妖域。” “哦,原来你刚才口气这么大,是因为妖皇不离开,哈哈。”我冲凌霄笑着说。 凌霄难得的脸一红,瞪了一眼:“再废话我就一刀劈了你。” 此时驴哥已经给丁晓和张震打完电话,他笑眯眯的说:“哈哈,风子,这次全靠你,我老丈人说要风风光光的给我办婚礼。” “恭喜咯。”我想了想扭头看着凌霄问:“对了凌霄,你这几天有空没。” “你想于什么?”凌霄竟然下意识的皱眉起来说:“虽然我事情忙完了,但我马上就得回龙虎山……” “忙完了不就行了,请你喝喜酒呢,驴哥,扛着那丫头,先带她去医院。”说完我搂着凌霄的肩膀往外走,说:“这次你帮了我们这么大忙,不请你吃个饭,我自己都不好意思。” “总感觉你有点不怀好意。”凌霄眉头紧皱的说。 “哪能啊,哥们我真心想请你吃饭,你看你,竟然这样说我,我多伤心啊。”我说道。 其实凌霄还真说对了,我并不是单纯的想请他吃饭,只是驴哥的婚礼,光我一个人出息,未免驴哥会被小看。 要知道,张震生意做这么大,他女儿婚礼不少人都会出席,光我一个的话,即便是抓妖局成员,未免也感觉力量太单薄了,难免让驴哥让人看不起,叫上凌霄我都还感觉不够,我兄弟结婚,必须得给他面子挣足。 接下来我们把这小女孩送到了医院,丁晓和张震也很快赶来,我吩咐丁晓要请大师给这姑娘念经稳固三魂七魄,丁晓自然是立马答应下来。 接着丁晓留在医院陪伴他的女儿,而我,张震,凌霄,驴哥则走出了医院,张震对突然多出来的凌霄虽然有些好奇,但并没有过多的询问。 回到酒店之后,住了一夜,第二天便回了重庆。 回到重庆,我和凌霄没有去驴哥家住,而是找了一家酒店住的。 接下来的六天,便开始筹备驴哥的婚礼,地点的定在重庆希尔顿酒店,筹备工作其实也不太累,反正我就带着凌霄天天跟在驴哥屁股后面陪着他和张米雅妹子拍婚纱照啥的。 真别说,驴哥平时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但穿上西装,打上领带,还真有点人模狗样的。 在拍摄婚纱照的时候,我也不断的给驴哥提意见,驴哥就骂道:“你个小崽子又没结过婚,还给我提意见?” “哎呦我去。”我忍不住骂道:“哥没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跑啊,再说了,当时使用还阳禁咒的时候,我和赵衫雨在幻境里面办过婚礼的好不。” “你有本事就真正和雨姐办一场呗,就知道在幻境里面yy。”驴哥吐槽道。 “找死是不是。”我说完上去踹了他一脚,继续给他说那件西装好看。 总的来说,这段日子,我们过得很轻松,凌霄也没有要走的意思,跟在身后,偶尔还给驴哥提意见,不过驴哥对他的意见最大。 原本我还准备让凌霄当个伴郎啥的,毕竟龙虎山掌门当伴郎,也够驴哥吹半辈子了,凌霄也同意,但驴哥却死活不于,主要原因就是,凌霄太帅了,会瞬间把驴哥比得连渣渣都不剩,驴哥倒是很中意我当伴郎。 第六百七十八章 神棍 一开始我还蛮高兴,感觉做了这么多年兄弟,这孙子结婚的时候,毅然拒绝了龙虎山掌门当伴郎的要求,却硬是让我来当,这情义,真是妥妥的没话说。 不过我仔细一想,感觉有点不对劲,他是不是认为我没他帅,这才让我当的伴郎啊。 想明白这个问题,我就一直想揍他丫的,不过好在哥们我毅力还算不错,总算是忍住了。 很快就到了婚礼的这一天。 我一大早就和驴哥起来了,伴郎的工作可不轻松,负责红包各种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样清闲。 说简单点,伴郎就是帮新郎于结婚这天,新郎不方便做的工作,比如什么联系车队,然后散红包等等。 我们三人一大早就来到了江北观音桥步行街,一到,我眼睛都快看花了,主婚车是一辆加长林肯,而周围各种的豪车,兰博基尼,法拉利啥的,不少青年才俊都站在自己的车旁,穿着一身黑色西装。 “这些都是我爹认识那些商业伙伴家的公子爷。”驴哥小声的说道。 我大致看了下,开着豪车的大概有十二个人左右,最大的年龄不过三十,最小的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这群人并没有我想象中那种富二代的嚣张跋扈。 看到驴哥过去,都热情的打着招呼,递烟给驴哥,很热情。 “凌掌门,走。”我搂着凌霄的肩膀往前走。 此时凌霄依然穿着一身黄色道袍,背着八把桃木剑,原本驴哥还想让他换一身衣服,但是凌霄却打死不换。 按照他的意思,参加婚礼这种正式场合必须穿正装,所以死活要穿这件道袍。 我这才明白,感情在这哥们的三观里面,穿道袍才是正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