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阿娘
韦后几乎是冲进大殿的,看着口吐白沫的丈夫,她慌忙传唤御医,摸上李显的手,已然冰冷。那张扭曲的脸,已经不像是他了,她多么希望那不是他。于情,他们是三十年夫妻,患难与共;于理,只要李显还活着,就没人真正能动得了她。 韦后回身,狠狠甩了女儿一巴掌。鲜红的五指印从白净的面庞浮现,这是她的掌上明珠,从前连骂都舍不得的宝贝。 安乐抬头看她,没有认错,没有求饶,也没有掉泪。 “你……翻天了你还!反了你。”她大声呵斥道。 “我当然是要反,皇后不也是想反么?照我看,皇后您比我厉害。”她笑得疯狂,颤抖着红了眼,“皇后……喜欢我这样叫你么?还是叫皇帝陛下?” 韦后抬手又欲打,安乐一手抓住了她的手腕:“皇后,我美么?有一道掌痕,是不是更好看了,啊?所以,你到底想给我添几道?” 皇后你说,我和阿姊,谁更好看些?不,不,不是长宁,我说的是仙蕙。皇后,我们长得像么?如果说哪一天,我偷偷换了她,现在站在你面前的,就是仙蕙呢? “你,你疯了!”韦后惊恐地盯着女儿,“裹儿,你怎么了?” “有你们这样的父母,不疯,才是真疯了。”她笑得眉眼弯起来。 皇后,你说说你,你有什么资格教训我。你这人,比我好到哪里去?对,对,你说的都是对的,你都是为我好,都是。你多宠爱我啊,阿耶,阿娘,你们多宠爱我啊,啊? 一个武周的太子,为了保全自己的位置,害死两个亲生孩子。你管这叫宠爱?为了自己的权位,孩子对他来说,算什么呢?皇后,你知道宠爱和溺爱,寻欢与堕落的区别么?如果他真的为我好……会这样毫无节制地答应我的要求,放任我么?不会的。看到你所爱的人挣扎着堕落,难道不想去劝阻和拯救吗? 他就是为了自己,为了减轻负罪感,为了自己好受而已。只要有难,他的儿女就是可以随时丢掉的物什。他不爱我的,皇后,你好好看看,好好想想。 他越这样,我就越想杀他,自私的男人。 而你呢,皇后,你与他没什么不同。一个把我当赎罪的工具,一个看我做上位的筹码。你们是真心宠爱我吗?哪个不是为了一己私欲?这是个正常的家么?你们给我过正常的家么? 崇训觊觎我的美貌,延秀贪慕我的权势。这世上真正爱我的人,只有一个。她被阿耶杀了。 安乐十分平静地说出这句话,平静地令人恐惧。 “最后,我连她的尸首都没见到,就草草埋葬了。你懂得我的愧疚么?你不懂,皇后,你不懂。我真想和她道个歉啊,真的很想。小时候在房州住着,幽闭的馆舍鬼气森森,听说废魏王李泰就死在那里。晚上我怕黑,钻到阿姊的床上,她抱着我,哄我,给我讲故事,我还咬她的胳膊,故意把东西弄翻,最后把事情都往她身上推。所有人都相信我,因为我比她漂亮,比她会撒娇。她总是默默承受着,从来都不解释。可她是为了我啊。时至今日,我仍然想着她的眼睛,她是一个多温柔的人,你知道么?上天为什么叫她死,叫她替我去死?该死的是我,从来都是我!” 她走的那天,你抱着我哭了好久,你不知道,我的心也像裂开了一般。她对我很好,可我再也见不到她了,再也见不到了。皇后,你懂么?是我把我的命运推给她,是我亲手害死了她,我本来就不配活着。李仙蕙死的那一刻,李裹儿已经死了。从此裹儿不再是裹儿,变成了安乐公主。 你们现在指责我娇纵弄权,当年呢,当年怎么没人骂我,没人管我?你们一个个都去哪里了,啊?在我害死亲姐姐以后,你们说我不必悲伤,还夸着我宠着我,捧我上天,让我大婚时要开心地笑。这就是你们,你们毁了我。 我是杀害姐姐的凶手,皇后,我是十恶不赦的罪犯。可是所有人都奉承我,说我漂亮,说我聪明,他们看不见我是凶手么?那时我就开始怀疑,究竟是我疯了,还是其他人都疯了。 那就都疯吧,疯吧! 她大笑起来,失去理智一般,那是韦后从来没有见过的女儿。她想碰碰这人,居然有些瑟缩了。安乐把手指塞进嘴里,拼命地咬起来,直到指关节出血,顺着嘴角滴落。她的神色那样痛苦,不比倒地的李显好多少。好像用刀割开了身体的一部分,她碎裂了。 姐姐死了,姐姐死了,活生生的人就不见了。他为了位置可以牺牲自己的孩子,那么我也可以牺牲他。我不要他好死。败他的国,破他的家。哈,哈哈,我要他死的很难看。我要他的王朝做代价,去赎他的罪。 我的父亲,我恨他,他让我的心永远不能安宁。 我的父亲,我恨他,我更恨我自己。我痛恨我的自私软弱,我和他们一样是没人性的懦夫,我成了自己最痛恨的模样。 后来我的世界,就什么都不剩下了。一切美好的品质都随她而去,我也不想再坚守什么。随便个嫁人,追求美丽与权力,及时享乐一日亦足。最终,我的美丽,终于成了我的杀人武器。我随时都可以死,哪怕此时此刻我都很高兴,皇后,你知道么? 唇边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媚眼如丝。 “是不是有些为难了,皇后,那就让我告诉你,让我教你该怎么办——据实秉公处理,即刻把我、武延秀、宗楚客、杨钧、马秦客都抓起来,交由大理寺处理。背负毒杀皇帝的重罪,我们都是悖逆之人,理应腰斩于市。或者索性怎么重罚怎么来,凌迟处死,五马分尸,出了这口恶气。总之必得从严从重,否则相王一党,一定会借题发挥。” 杀了我吧,皇后,杀了我吧。那个迂腐无趣的女相,比谁都看重礼法规矩,你若秉公处置,她大概也会站在你这里。这样,长公主和相王也不能动你,因为你是太后,又无过错,他们想动乱就是逆反,是以下犯上。顺便,你还可以除掉武家势力,他们不是一直左右掣肘么?所谓划清界限,丢卒保帅是也,是不是精妙极了? 女皇、二张、武三思、阿耶都死了,重福也流放多年。杀害姐姐的凶手,就剩下我一个,还没有受到任何惩罚。是时候了,反正我的仇也报完了。你丢下我吧,把我毁灭地彻底一些,算我替她好好了报仇。 杀了我,对着所有鲜血与生命,告诉他们我罪无可赦。让后人一遍又一遍唾弃我的生命我的坟墓和我的所有。因为我作的恶,这种惩罚,才足够。 这是我送给你最后的礼物,皇后,你喜欢么? 李裹儿微笑地看着她,左手垂下来,指尖还在滴血。她笑得很美,从小到大,韦后不曾见过这么美的笑容。 “裹儿。”她沉默太久,终于开口了,“裹儿。” “裹儿,你是我的女儿,不论你做了什么,这一点永远也不会改变。我只剩最后的两个孩子了,何况你是我的小女儿,最爱的小女儿。阿娘会一直护着你,不会丢下你不管,哪怕成为同伙,哪怕背上弑君弑夫的主责。[r1] 我会担下一切罪孽,只要能保住你。裹儿……” 李裹儿的笑容骤然收住了,她盯着母亲,疑惑而惊诧:“为什么?”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不会这么做的你不该——皇后,你想清楚,这可能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不为什么。因为我是你的阿娘。我自私,愚蠢,狂妄,但我是你的阿娘。” 她坚定地说出口,没有犹豫,没有退缩。甚至语气也很沉稳。李裹儿愣了片刻,忽然笑了,扑哧就笑起来。她笑了,也哭了。 “裹儿,过来。”韦后伸出手。那模样,和十数年前的仙蕙,如此相像。她哭着,像往常一样,像无数次一样,扑进母亲怀里,死死抱住她。 “你不是个好人,也不是个好母亲。我恨你,阿娘。” 现在离开人世,好像也没什么遗憾了。我李裹儿,此生无憾了。她抱着母亲,轻声呢喃着。 “不,裹儿你要活着。你要陪我。那天说好的,不准反悔。” 阿娘,你不能与我沆瀣一气,你不能这样彻底沉沦。那个反派是我,不该是你,不会是你……她终于泣不成声了。紧紧拥住母亲,沾血的手按在后背,捏住她的衣衫。 韦皇后闭上了眼。权力与亲情的漩涡中,纠葛撕扯着,她早已血肉模糊。 “我只想要最最正常、最最普通的生活。是你不要,阿娘,是你非不要的。你非要做什么天下第一……所以我恨你,恨你很久了。” 阿娘,你说,要是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我是不是会活的很幸福。和哥哥姐姐一起长大,也能一起变老,一起儿孙满堂。我会很早就认识太平姑姑,你们也会很和睦地待在一起,闲时喝茶下棋。你们说,我小时候生得那样可爱,她一定会把我抱在怀里,逗我,然后喂我饺牙饧,甜甜腻腻沾着牙[r2] ——而不是各立党羽,相僭毁之。 后来,她都不屑正眼瞧我。因为阿娘,你和她,天生水火不容。 太平姑姑其实——其实是我想成为的那种人。我真的好羡慕她,有那样绝代的父母,给予她的是宠爱而非溺爱,让她那么自信,而不是散发出令人讨厌的自傲,那种极端自卑衍生出的自傲。她是一个完美到令人嫉妒的女人。皇祖母那样喜欢她,宠爱她,却对我们不屑一顾。有则天皇帝青睐,宫奴身上都是淡然优雅的贵族气。而我们呢,文不能武不会,在她的统治下,活得战战兢兢。 我人生的前十四年,在房州幽闭的小宅里,屋顶发霉漏雨,就顶着瓦盆去接。叫地方刺史修缮,又等来一个雨季,还是没好。阿耶忙着上吊,阿娘忙着劝他不要上吊,我和姐姐依偎在一张床上,借着彼此的身体取暖。能读书、写字已经是万幸。作诗,我不会,打猎,我也不会。纵使你们真能成为爷爷奶奶,我也成不了太平,童年是我不可磨灭的印痕。所以她才是大唐最完美的公主,可遇而不可求的“天下唯太平一公主”。 而她都没能坐上的皇太女,阿娘,你以为我真的想做吗? 太平从来难觅啊。像我这种呆在房州十几年的人,不论怎么努力,都不及她优雅自信之万一。可这是我的错么?我一生下来,就在房州啊。这世界不肯给我善意,不能停止惩罚。如果可以选择,我想留在房州,做个普通人…… 李裹儿说了太多太多的话,有些到最后也没了逻辑。她从来不知道,说话可以这样疲倦的。依偎在母亲怀里,好像回到那辆行往房州的马车,父亲脱下外衣,裹在她身上。 “这个孩子,就叫她裹儿吧。” [r1]所以阿韦当不了女皇啊。 [r2]安乐:姑姑,姑姑,你喂我这个,上官昭容不会生气吧~诶真好吃,姑你尝一口。啊,姑姑——你吃了我喂的饺牙饧,上官昭容,不会吃醋吧!你抱着我,上官昭容要是知道了,不会揍我吧~好可怕上官昭容,不像我,我只会心疼姑姑~(玩梗而已,治愈一下本章压抑的心情) 忽然感觉我本命cp让这母女俩瓜分了也不错,然后瞬间脑补出一场大戏:安乐使出美人计用浑身解数勾引太平,婉儿撞见以后很生气,跑到韦皇后那里一边哭诉一边告状,让阿韦好好管管她女儿,没想到被阿韦安慰着安慰着就收入囊中……难办的是现在辈分已经乱了,所以安乐到底要叫婉儿什么呢?(顶锅逃跑同时顺便问一句,这个脑洞有没有大大写啊?)